一、協議離婚。
協議離婚需要準備身份證、戶口簿、《結婚證》原件和簽字確認的《離婚協議書》、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,雙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即可。相對來說,如果雙方對於財產以及子女撫養等問題能夠協商壹致,那麽協議離婚是比較方便和快捷的離婚方式。
這裏需要特別註意的是:
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、澳門居民、臺灣居民、華僑、外國人,除應當出具前款結婚證、離婚協議書外,香港居民、澳門居民、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、身份證,華僑、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。
二、訴訟離婚。
所謂的訴訟離婚,是壹方到另壹方長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,準備結婚證、身份證、戶口簿各壹份復印件,並寫起訴狀壹並遞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,然後等待法院傳喚和判決。
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或答辯時,必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:
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、身份證明(包括身份證、工作證或戶口簿)等;
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的,授權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代理權限;
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事實、證據和證據來源以及證人的姓名、單位、住所等。
三、是現在很多家庭和夫妻涉及到的涉外離婚。
那麽涉外離婚都需要準備什麽呢?
涉外協議離婚程序手續需要到所在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進行辦理離婚程序,如果雙方是自願離婚的話,應該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內容,其中離婚材料較為具體:
國內壹方應攜帶:
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(含復印件)、本人《結婚證》、雙方共同簽署的《自願離婚協議書》,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。
香港、澳門、臺灣居民應攜帶:
本人的有效通行證、身份證(含復印件)、本人的《結婚證》、雙方共同簽署的《自願離 婚協議書》。
華僑、外國人應攜帶:
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(含復印件)、本人的《結婚證》、雙方共同簽署的《自願離婚協議書》。同時還需要還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。